提问

著作权过期后作品如何处理?

大律师网 2024-04-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著作权过期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无需获得原作者或其继承人的许可,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著作权过期后作品如何处理?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在保护期满后,作品的经济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将不再受保护,这意味着公众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和展示这些作品,用于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作品的道德权利(如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即使过了保护期,他人在使用作品时仍需尊重作者的这些权利。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6条:“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无偿使用。”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合作作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共同创作的作品,每个创作者都对作品的形成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对于此类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原则是“共同所有”。

首先,除非创作者之间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否则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全体创作者共同享有。这意味着他们有权共享作品的使用权、转让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一般需要经过全体创作者的同意,除非其他创作者明确放弃或者法律规定可以单独行使。

其次,如果合作作品中某一部分可以独立使用,这部分的著作权则归该部分的创作者单独享有,但这并不影响其他创作者对整个作品的著作权。

最后,如果创作者之间对著作权的归属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著作权法中,何种行为属于侵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体系下,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专有权利的行为,或虽经许可但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几种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著作权侵权:

1. 复制权侵权:未经许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2. 发行权侵权: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行为,包括销售、赠与等使公众获得作品的行为。

3. 出租权侵权:对于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出租的作品,未经许可出租其原件或复制件的行为。

4. 表演权侵权:未经许可,公开表演作品,或者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的行为。

5. 放映权侵权:未经许可,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行为。

6. 广播权侵权:未经许可,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或者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行为。

7.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未经许可,将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传、下载、链接、嵌入等。

8. 改编权侵权:未经许可,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行为。

9. 翻译权侵权:未经许可,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行为。

10. 汇编权侵权:未经许可,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行为。

11.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受到侵犯的行为,如删改、歪曲原作品,或未经作者同意使用其作品并冒名等。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十二种具体行为,包括上述分析中的各项。

- 第五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了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对于如何认定“接触”、“实质性相似”等侵权判定关键因素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助于判断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3.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避风港原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是处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问题的重要回答。我国著作权法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复制、发行、出租、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等行为,以及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法定权利的行为,均构成著作权侵权。这些行为的认定与处罚,须严格依照《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当著作权过期后,作品成为公共财产,公众可以在遵守署名权和作品完整性原则的前提下自由使用对于具体的应用场景,建议在使用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答案。如仍无法解决您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我们承诺5分钟快速响应,并致力于提高问题解决率。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